标题: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审:明确界定“伤害民族感情”表述 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二审中,针对“伤害民族感情”等表述的界定问题,法律委员会提出了明确的修改建议。 一、明确界定“伤害民族感情”的内涵。修订草案明确指出,伤害民族感情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侮辱、诽谤、诋毁、歧视、挑衅等,损害民族尊严和团结的行为。 二、细化具体行为。修订草案列举了可能构成伤害民族感情的具体行为,如在公共场合故意发表侮辱、诽谤、诋毁、歧视、挑衅等言论,或者通过网络平台散布此类言论等。 三、设定处罚标准。对于构成伤害民族感情的行为,修订草案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标准,包括警告、罚款、拘留等,以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强化教育引导。修订草案强调,对于伤害民族感情的行为,除了依法处罚外,还应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公民的民族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民族团结和谐。 五、保障言论自由。修订草案同时指出,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但在行使言论自由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民族感情。 通过此次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更加明确和具体,有助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同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参考以下文章来源: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拟二审:修改“伤害民族感情”等不易界定表述

治安处罚法修订:界定民族感情表述 修订草案 黄海华 感情 养犬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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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经济日报

 6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通报6月份常委会会议拟审议法律案的主要情况。据悉,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

治安处罚法修订:界定民族感情表述 修订草案 黄海华 感情 养犬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3张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2023年8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各方面对修订草案较为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经认真梳理,常委委员、全国人大代表、部门、地方、单位、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和基层群众主要就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违规养犬、噪声扰民、有关违反公共秩序行为以及有关执法程序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经全面审慎研究,部分意见予以吸收采纳。

  黄海华表示,一些意见提出,修订草案中“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等表述不易界定、执法中不易把握。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综合考虑,拟作出更有针对性、更具体的修改完善。

  根据各方面意见,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内容还包括:完善关于涉未成年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规定;增加规定,公民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有权采取制止行为。

  此外,针对违规养犬、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况,拟增加对违反法律法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以及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治安管理处罚;适当扩大治安管理处罚听证的案件范围;增加规定正在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特定情形的,可以申请出所等。

  “下一步,还要继续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好修订草案。”黄海华说。(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