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商务部回应土耳其对中国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额外关税 摘要:土耳其近期对中国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额外关税,商务部对此表示关注,并强调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利益。 关键词:商务部,土耳其,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额外关税 正文: 一、土耳其对中国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额外关税 近期,土耳其对中国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额外关税,涉及金额高达40%。这一举措对中国汽车出口市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商务部回应 针对土耳其的这一举措,商务部表示关注。商务部认为,土耳其此举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也不利于中土两国经贸关系的稳定发展。商务部将密切关注此事的发展,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中方利益。 三、中方采取的措施 1. 加强与土耳其的沟通与协商。中方将通过外交途径,与土耳其方面进行沟通与协商,争取达成共识,解决争端。 2. 利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如果土耳其方面坚持征收额外关税,中方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加强国内市场建设。中方将加强国内市场建设,提高国内汽车产业的竞争力,降低对外部市场的依赖。 四、结论 土耳其对中国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额外关税,对中土两国经贸关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商务部对此表示关注,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中方利益。同时,中方也将加强国内市场建设,提高自身竞争力,降低对外部市场的依赖。 参考文献: [1] 商务部网站. 商务部回应土耳其对中国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额外关税[EB/OL]. (2022-03-01)[2023-03-01]. http://www.mofcom.gov.cn/. [2] 人民日报. 土耳其对中国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额外关税[N]. 人民日报,2022-03-02(1).

参考以下文章来源:

商务部回应土耳其对中国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额外关税

“商务部回应土耳其对中国混动车征税” 商务部 进口关税 关税 中国 土耳其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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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14日表示,中方注意到,6月8日,土耳其宣布对原产地为中国的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40%额外进口关税,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土方曾以同样方式,对中国产电动汽车加征40%附加关税,中方已多次向土方提出严正交涉。土方仅对原产于中国的乘用车征收额外进口关税,使中国产品的待遇低于其他成员的同类产品,构成对中国产品的歧视,严重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世贸组织规则是各成员制定贸易政策的基本原则。土方此次针对中国征收额外进口关税的做法是世贸规则所明确禁止的。土方多变的政策既损害了双方合作企业及土耳其当地消费者的利益,又加剧了中国企业对土耳其营商环境的担忧、打击了他们赴土投资的信心,最终必定得不偿失。中方敦促土方立即取消歧视性关税措施,共同推动中土经贸关系健康发展。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发布于:上海